現金詐騙怎麼取證 普法法律網 經濟犯罪辯護 5.3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現金詐騙的,就需要通過各種間接證據證明已付款這一事實。如果採用銀行轉賬方式可調取相關記錄作為證據,或者見證人的證人證言、相關錄音錄像等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TAG標籤:刑事辯護 取證 現金 詐騙 經濟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