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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搖撞騙罪和詐騙罪是想象競合嗎

一、招搖撞騙罪和詐騙罪是想象競合嗎?

招搖撞騙罪和詐騙罪是想象競合嗎

招搖撞騙罪和詐騙罪不是想象競合,想象競合不同於單純的一罪,也與實際的數罪有所區別。想象競合與單純的一罪區別在於它實際危害了數個社會關係,觸犯了數個罪名;想象競合與實際的數罪的區別在於它只有一個行為,卻具有構成數罪的全部和完備的要件。招搖撞騙與詐騙罪的區別是:

(1)侵犯的客體不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因此規定在現行刑法典分則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

(2)行為手段不同。招搖撞騙罪的手段只限於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而詐騙罪的手段並無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進行,由此騙取被害人信任,“自願”交出財物。

(3)行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詐騙罪中行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佔有公私財物;而招搖撞騙罪行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內容較詐騙罪目的的內容廣泛得多。

(4)構成犯罪有無數額限制不同。

二、刑法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詐騙構成犯罪的數額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2、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3、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如果是想象競合犯的話,那麼刑事法院在量刑的時候可能會擇一重罪進行處罰,但是從招搖撞騙罪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上進行分析的話,如果是冒充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坑蒙拐騙就不構成詐騙罪了,這種時候只能單純的按照招搖撞騙罪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