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間手機來電怎麼解決 普法法律網 強制措施 3.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拘留期間手機來電,一般不會予以理會。被拘留的人員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暫扣保管手機,在被拘留人出所時還給本人;如果手機涉案,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予以沒收上繳或者退還本人。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為三種,分別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第十一條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檢查發現的違禁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應當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 TAG標籤:刑事辯護 拘留 來電 強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