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多久能有消息 普法法律網 取保候審 2.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有關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三日以內作出決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TAG標籤:刑事辯護 取保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