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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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如何進行司法鑑定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如何進行司法鑑定
律師解析: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進行司法鑑定如下:首先是否需要進行司法鑑定由司法機關決定,犯罪嫌疑人及辯護人不能自行決定只能提出申請。鑑定意見,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其次司法鑑定意見必須通過當庭質證且符合法律規定的才能被採納。法律依據: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鑑定。
第一百四十八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