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回扣構成受賄罪嗎 普法法律網 貪污受賄辯護 1.1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TAG標籤:貪污受賄辯護 國家 受賄罪 違反 收受 回扣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