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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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拘留證樣本是固定的嗎?

故意傷害罪拘留證樣本是固定的嗎?

一、故意傷害罪拘留證樣本是固定的嗎?

是的,拘留證有固定格式,至少有兩部分,一份存根,一份用作正式的拘留,需要被拘留的人簽字。給家屬的是拘留通知書,是另外的文書。拘留證有固定的格式,公安機構都有,看一下就行。

拘留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構負責人批准,製作拘留證。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捺指印,拒絕簽名、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註明。

公安機構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內訊問被拘留人員。當發現不應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並出具釋放證明。公安機構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逮捕和預審。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構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和公訴。人民法院負責審判。除法律特別規定外,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有什麼?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2、客觀要件。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要件。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事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行為人在犯故意傷害罪的時候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的。

故意傷害罪,是指行為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害後果、傷殘等級、手段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傷殘程度可在確定量刑起點時考慮,或者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

公安機構拘留證的樣本是固定的,故意傷害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健康權,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在主觀方面必須是行為人故意犯罪,並且希望犯罪結果發生,犯罪的主體要具備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