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複議期間會拘留嗎?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複議期間會拘留嗎?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人員死亡的,如果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即使責任認定在複議期間,公安機關也可以拘留肇事者。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肇事逃逸協商解決還會拘留嗎
雖然有逃逸行為,但是根據案情還不夠交通肇事罪,不用刑事拘留。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這是行政拘留,是可以拘留,並不是一定會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