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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偽造病歷刑事責任規定是什麼?

一、隱匿偽造病歷刑事責任規定是什麼?

隱匿偽造病歷刑事責任規定是什麼?

隱匿偽造病歷刑事責任規定並沒有對此作出當事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規則,但實際上相關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規範是對此行為做出一定的約束的,比如説醫療事故的處理條例,還有相關的職業醫師法當中都明確的規定呢,是不準存在這樣的一種行為的,否則將會進行行政出發。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規定: 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規定,前者規定:塗改、偽造、隱匿、銷燬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應“由衞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因此塗改病歷是一種違反衞生行政法規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醫方可能受到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發生醫療糾紛時,一旦發現醫生篡改病歷,將直接定性為醫療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歷複印件舉證或者申請公安部門痕檢鑑定。據瞭解,現行的醫療事故鑑定針對醫生篡改病歷的規定是,若醫生篡改病歷的行為或後果直接導致了病人病情惡化,甚至更嚴重的情況時,才會認定是醫療事故。

發生醫療糾紛時,針對醫生篡改病歷的做法,專家建議,患者有權利索取病歷複印件,可以作為原始資料保存舉證,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門獨立的鑑定機構申請痕檢鑑定。根據衞生部醫政司、政法司聯合下發的通知,凡是證實到病歷被偽造過的,將直接定性為醫療事故,其等級、責任具體另行討論,該文件有待衞生部的證實和下發,對於醫生的病歷的規範也將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二、醫院偽造病歷怎麼辦

病歷是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是醫務人員通過問診、查體、輔助檢查、診斷、治療、護理等活動獲得有關資料並進行歸納、分析、整理,形成醫療活動行為的記錄。

1、承擔相應的。

2、從行政責任看,該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而《醫療糾紛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衞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

在當代社會對於病人來説,他們最信任的就是醫生呢,畢竟他們具有專業的醫療的知識可以幫助自己恢復身體健康,但同時有一些醫生是沒有職業道德的,導致病人進行病例相關篡改,那麼有可能會造成嚴重的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