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什麼罪會沒收個人財產
一、涉嫌什麼罪會沒收個人財產?
沒收財產所犯的罪名一般是經濟類的犯罪、貪污受賄類的犯罪等,被沒收的財產範圍是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
《刑法》
第五十九條【沒收財產的範圍】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二、沒收財產和罰金的區別有哪些?
1、在適用對象上,罰金適用於情節較輕的貪利性犯罪;沒收財產適用於及情節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金錢數額上,罰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數額的金錢,這些金錢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現實所有的;而沒收財產則是剝奪犯罪分子個人現實所有的財產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沒收金錢也可以沒收其他財物。
3、在執行上,罰金可以分期繳納,如果繳納確有困難,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而沒收財產只能一次性沒收,不存在分期執行或減免的問題。
三、一審並處沒收財產提起上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1、上訴狀;
2、當事人身份證明;
3、若當事人授權他人代為提起上訴,應當提供授權委託書;
4、相關證據材料及其他。
四、涉嫌刑事犯罪刑罰種類有哪些?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2、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總的來説,我國法律制度中可以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的罪名非常多,但整體程度上都是經濟類型的犯罪,法院量刑的時候都是有法可依的,若當前的罪名沒有可以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的法律依據,法院不會隨便作出沒收個人財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