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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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

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

一、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

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後收監執行的流程有哪些?

1、法院會先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會收到上述材料後一個月內將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2、同時法院會將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收到上述材料後會為罪犯辦理收監。

3、罪犯收監後,會在5日內書面通知罪犯家屬。

三、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監外執行?

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四、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監外執行期間收監執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

(三)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

無論出於什麼樣的動機買賣國家機關證件都涉嫌刑事犯罪,年滿16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就會被判刑。但是,不管法院審理哪一種犯罪行為都不能不考慮到犯罪事實,比如嫌疑人買賣國家機關證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或者嫌疑人的犯罪動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