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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兒童能判幾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猥褻兒童能判幾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猥褻兒童能判幾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猥褻兒童具體是指怎樣的行為?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激發或滿足慾望為目的,用發生關係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不滿十四周歲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褻對象。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裏的兒童是指14週歲以上的,如果説還沒有滿14週歲的話,一律按照強姦罪論處,法律後果將更為嚴厲。防範犯罪活動傷害未成年人,是需要社會各界不斷努力的。

三、其他法律中與猥褻兒童相關的法規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禁止拐賣、綁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

第四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採取有力措施,依法維護校園周邊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場地、房屋和設施。

猥褻兒童依據法律規定,比猥褻婦女所造成的刑度更加嚴重,通常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且從重處罰。防止犯罪活動傷害未成年人,是刑法所要嚴重堅持的,也需要社會各界的不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