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列表

法院對於買賣武裝部隊公文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法院對於買賣武裝部隊公文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法院對於買賣武裝部隊公文罪的最新量刑標準是什麼?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武裝部隊製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到它們的正常管理活動,損害他們的名譽,從而危害國防利益。行為人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買賣武裝部隊公文罪的構成有什麼?

1、該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該罪。

2、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構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構製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國家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這裏的武裝部隊的公文,是指武裝部隊製作的用於公務活動的公函、通告、命令等文件。

3、該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該罪。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

4、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構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所謂偽造,是指製作機關以外的人在無權限的情況下冒用製作機關的名義製造假的公文、證件、印章。

以上四個構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則就不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構成這項罪名,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具備刑事能力的人有犯罪行為出現,可以認定為此罪,這項罪名侵犯了國家機構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國家機構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