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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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構成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

怎麼樣構成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

一、怎麼樣構成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l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既可以是軍人,又可以是非軍人。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機關的證件而仍決意盜竊。

二、構成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1、盜竊國家機關證件數量較多的。

2、多次盜竊國家機關證件。

3、盜竊國家機關證件後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

4、給國家機關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5、嚴重影響國家機關聲譽的。

三、構成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滿足哪些條件算自首?

1、犯罪以後自動投案;

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3、必須接受審查和追訴

四、構成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自首後減刑的幅度怎麼確定?

1、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訊問,或者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以自首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4、並非出於被告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親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6、其他類型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7、犯罪較輕(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後又翻供,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只有同時滿足以上四方面構成要件才能按照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定罪,但是我國法律制度中對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規定了好幾個不同的量刑檔次,如果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給國家機關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後果,有可能會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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