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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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從哪一天開始算

行政拘留是從限制人身自由的當天算起。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為單位,執行行政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出所當日應當計算在內。

拘留從哪一天開始算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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