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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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到法院自訴可以嗎?

一、敲詐勒索罪到法院自訴可以嗎?

敲詐勒索罪到法院自訴可以嗎?

1、敲詐勒索罪到法院自訴不可以,這是因為敲詐勒索罪並非屬於自訴案件,而是屬於公訴案件。

2、刑事自訴案件的範圍具體如下:

(1)侮辱、誹滂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虐待案。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4)侵佔案。

(5)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下列輕微刑事案件:

①故意傷害案;

②非法侵入住宅案;

③侵犯通信自由案;

④重婚案;

⑤遺棄案;

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⑦侵犯知識產權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⑧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本項規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⑨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有證據證明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二、犯敲詐勒索罪怎麼處罰?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或者兩年內三次敲詐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加重情節: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敲詐勒索數額、次數、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多次敲詐勒索,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敲詐勒索數額確定量刑起點,敲詐勒索次數可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敲詐勒索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

公民在現實生活之中若是被他人敲詐、或者是勒索,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是不得直接以敲詐勒索行為人涉嫌犯罪為由向法院起訴,這是由於對敲詐勒索罪等公訴案件,需要經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偵查後,由檢察院提出公訴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