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列表

非法集資刑事附帶民事還款協議可以嗎?

非法集資刑事附帶民事還款協議可以嗎?

現實生活中,一些組織在民間通過非法途徑籌集資金,往往承諾高回報誘惑投資者進行投資。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這種情形一定要謹慎處理,這種行為很有可能就是非法集資。非法集資的資金很難收回,那麼非法集資刑事附帶民事還款協議可以嗎?

一、非法集資刑事附帶民事還款協議可以嗎?

當然能。只不過根據現行的司法實踐,不需要而已。

對於非法集資案件,在刑事判決書中,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犯罪分子退贓退賠。受害人一方可以憑這份生效的刑事判決書,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不需要單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在司法實踐中,完全追回的概率幾乎為零,非法集資案的案發,往往是到了事情不可收拾時才會暴露,此時,相關款項基本上損失殆盡,個別犯罪嫌疑人,往往也存在揮霍一空的情況,能追回30%的,就是效果比較好的。

二、非法集資誘騙手段

1、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羣眾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羣眾,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蔘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兑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是拆東牆補西牆,用後集資人的錢兑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祕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2、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羣眾騙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羣眾資金;有的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羣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

3、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羣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不法分子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羣眾,假稱為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羣眾投資。

4、裝點門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應騙取羣眾的信任。為給犯罪活動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税務登記等手續,以掩蓋其非法目的,而無實際經營或投資項目。這些公司採取在豪華寫字樓租賃辦公地點,聘請名人作廣告等加大宣傳,騙取羣眾信任。

但是往往非法集資出現問題時,款項往往很難追回。上述介紹的非法集資誘騙技巧大家仔細參考。大家如果遇到企業有非法集資的行為,要提高警惕性,並且進行舉報,防止人民的財產受到嚴重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