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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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打人屬於什麼罪及定義是什麼

故意打人屬於什麼罪及定義是什麼

一、故意打人屬於什麼罪及定義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故意打人可構成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 。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中國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

二、法律依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2)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第二百三十八條,(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2)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3、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三、故意傷害罪的特徵

(1)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故意傷害自己身體健康的',一般不構成犯罪。但自傷行為損害了社會利益而觸犯了其他刑法條文的,則構成犯罪。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主要指損害人體組織的完整或者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功能。傷害行為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但不論使用何種手段,傷害他人身體的,均屬傷害行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節之一,不是本罪構成的要件。傷害的結果,可能是輕傷或重傷,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需要注意的是故意傷害罪的關鍵在於“故意”二字,在對當事人造成一定傷害的犯罪事實基礎上,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如果沒有造成人身傷害,則不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在案件判定時結合具體情況來界定。如果故意傷害的結果嚴重,極為可以造成嚴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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