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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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備特徵反義是什麼

一、犯罪預備特徵反義是什麼?

犯罪預備特徵反義是什麼

1、犯罪分子主觀上具有某種犯罪的目的;

2、犯罪分子為實施某種犯罪而進行了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犯罪預備行為;

3、犯罪預備行為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預備階段的某一點上。

刑法》規定,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從輕處罰的情形

1、應當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

(2)對於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3)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4)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衞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5)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處罰

(7)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9)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處罰。

在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任一種或多種情況時,都可以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需要注意的是“應當”就是必須的意思,倘若犯罪嫌疑人存在刑法規定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情形的,法院就必須從輕處罰。而“可以”則是由法院根據實際的案件情況,酌情對犯罪嫌疑人從輕處罰,也可以不對犯罪嫌疑人從輕處罰。

有一部分的犯罪行為,可能是因為犯罪嫌疑人的家屬發現當事人購買了某些犯罪工具,在家屬的勸説之下,或者家屬提前到公安機關報案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沒有來得及實施自己的犯罪計劃。能夠將犯罪行為掐死在萌芽狀態中,對犯罪嫌疑人自己也是有益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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