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是犯罪預備成立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 2.9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犯罪預備亦稱預備犯。是為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為。故意犯罪中介於犯罪決意與着手實行犯罪之間的一個階段。成立條件:(1)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的預備行為。(2)行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實行行為。(3)行為人的意圖和目的,是為了順利着手實施和完成犯罪。(4)犯罪在實行行為尚未着手時停止下來,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二條 犯罪預備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TAG標籤:犯罪 預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