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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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賣假貨會有刑事責任嗎

一、直播賣假貨會有刑事責任嗎

直播賣假貨會有刑事責任嗎

網絡直播賣假貨是犯法的,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售賣假貨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售賣假貨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網絡主播賣假貨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還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

主播在直播賣貨時,對產品質量等是有審核義務的。如果主播推薦的商品是虛假廣告,對消費者權益造成損害的,主播要承擔連帶責任。

主播與機構簽約或自行開辦公司運營,通過直播對帶貨產品進行講解,吸引直播間觀眾購買,達到直播帶貨的目的。如果主播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構或者公司選取的帶貨產品為偽劣產品,仍進行銷售,符合法定入刑條件的,將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罪名;

因主播在直播帶貨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屬於單位犯罪中的直接責任人員,根據《刑法》的“雙罰制”原則,除對單位進行處罰外,主播也會被判處相應的刑罰,要求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二、直播帶假貨民事責任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如果直播間所銷售的商品存在假冒偽劣等情況,同樣適用退一賠三的規定,購買者可以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要求退貨、更換或修理;

如果在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即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一倍以下的徵界性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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