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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自首怎麼判

故意殺人自首怎麼判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自首僅僅是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情節,一般情況下,行為人如果有自首情節,可以比照刑罰從輕或減輕處罰,但至於具體判刑多少,還要結合案件其他情況來確定。下面,本站小編馬上為您介紹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裏所説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3)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其中“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幾種重傷之外的在受傷當時危及生命或者在損傷過程中能夠引起威脅生命的併發症,以及其他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損傷,主要包括顱腦損傷、頸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損傷、骨盆部損傷、脊柱和脊髓損傷以及燒傷、燙傷、凍傷、電擊損傷、物理、化學或者生物等致傷因素引起的損傷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了《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在司法實踐中,鑑定重傷主要依據該《人體重傷鑑定標準》進行。

3.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裏所説的“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出於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傷害他人,但由於被害人受到傷害後得不到及時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於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特別殘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嚴重殘疾而採用毀容、挖人眼睛、砍掉人雙腳等特別殘忍的手段傷害他人的行為。

綜上可知,一般情況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人將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如果行為人具有自身情節的,可以比照該量刑基準從輕或減輕處罰。如果你對故意殺人罪的自首情節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來電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以儘快為您提供具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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