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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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衞必須是本人嗎

是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只有同時具備下列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衞:

正當防衞必須是本人嗎

一、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

二、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三、主觀條件:具有防衞意識。

四、對象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衞。

五、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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