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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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賠償執行依據是什麼?

一、刑事賠償執行依據是什麼?

刑事賠償執行依據是什麼?

刑事賠償執行依據是生效的判決書、複議決定書、賠償決定書或者調解書

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七條,賠償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賠償請求人憑生效的判決書、複議決定書、賠償決定書或者調解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支付賠償金。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支付賠償金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依照預算管理權限向有關的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支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賠償金。

二、刑事賠償原則是什麼

1、結果責任原則,又稱無過錯責任原則。

只要被羈押的公民確是無辜的,無論司法機關是否違法、有無過錯、該公民都有獲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2、過錯歸責原則

過錯歸責原則是指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由於故意或過失,或致害行為本身存在某種缺陷未達到某種標準造成損害的,國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例如,法國國家賠償採用公務過錯原則。根據法國行政法院的判例,客觀過錯具體表現為公務錯,即公務活動缺乏正常的標準。

公務過錯的表現形式有,公務實施不良,不執行公務,公務實施延遲等。行政法院判斷公務過錯,通常根據公務的難易程度、執行公務的時間、地點、行政機關所具備的人力物力等多種情況決定。國家機關由於疏忽、怠惰、笨拙以及對當事人提供不正確的信息所造成的損害也是公務過錯。公務過錯以公務活動是否達到中等公務活動水平為客觀標準確定國家賠償責任。

3、違法歸責原則

違法歸責原則,是指國家機關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法律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完全取決於執行職務的行為是否法,對於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國家給予賠償,對於合法行為造成的損害,通常不予賠償。

4、過錯加違法原則

過錯加違法原則。是指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該原則是目前許多國家均適用的歸責原則。

民事主體要向獲得刑事賠償的首要前提是國家機關確實有錯,然後是該主體已經收集到了證明錯誤存在的證據,若是不能同時滿足這兩種條件的,那麼由於在檢察院審理此類刑事賠償案件時,賠償請求主體無法舉證過錯確實存在,故此是會敗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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