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協議簽了有時效嗎 普法法律網 補償標準 2.8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拆遷補償協議簽了有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六個月。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TAG標籤:補償標準 徵地拆遷 拆遷 時效 補償 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