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普法法律網 補償標準 1.7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拆違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無須給予補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TAG標籤:拆遷 徵地拆遷 補償標準 違建 房屋 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