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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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我們現在走在街上,到處都是新的樓房和現代化建設。一些舊的樓房上也寫着拆。這些被拆去的舊的樓房,是政府在規劃過程中,向老百姓徵收的土地。當我們的土地被徵收後,我們對於補償標準是最關心的問題。我國政府對於補償標準是有規定的,為了方便大家瞭解,本站小編特為大家整理了17年最新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的相關資料。

17年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17年最新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二、補償管理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户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三、補償糾紛

1、補償標準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徵地信息公開糾紛

屬於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國家對於徵地補償的標準的大體規定是一樣的,需要由當地的政府部門依據當地的情況,決定補償的金額。同時,補償金的發放和管理我國都是有規定的。政府部門在進行徵地時,應該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同時,我們對國家的政策也要有一定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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