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出讓 普法法律網 土地承包 5.05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出讓。對此《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户,由該農户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4條規定,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户,由該農户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 TAG標籤:徵地拆遷 承包 土地承包 經營權 農村 集體土地 出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