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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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土地使用年限規定為多長時間

一、個人土地使用年限規定為多長時間

個人土地使用年限規定為多長時間

個人土地使用年限是40至70年。居住用地的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衞生、文化和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和娛樂用地是四十年,不同性質的土地,使用權年限不同。我國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個人只有使用權,使用權到期需要辦理續期手續。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與轉讓區別有哪些

(一)主體不同

出讓主體:國有土地所有者,即國家,由法律授權的縣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體實施;

轉讓主體: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為性質不同

根據物權理論,出讓,他物權設定;轉讓:他物權轉移。

(三)轉移條件與程序不同

出讓條件無限制,簽訂出讓合同,繳出讓金,即可辦證;轉讓條件有限制,轉讓須經申請、審批或補辦出讓手續,繳納税費,方可登記過户。

(四)交易市場不同

出讓,一級市場,即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壟斷;轉讓:二級市場,即符合法定條件的自由轉讓。

三、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流程是什麼

1、確定目標城市

在公司發展戰略方針的指導下,結合我國各地區房地產市場發展特徵,制定公司房地產業年度發展計劃,確定公司房地產業發展的目標城市。

2、項目獲取途徑

直接購買土地獲取項目,通過報紙、網絡等途徑收集目標城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狀況和土地市場交易情況。通過朋友、社會關係等途徑獲取合作開發項目。

3、確定土地價格及報價策略

在確定房地產報價策略時可採用兩種方式:一是公司組織人員現場調研,根據目標城市以往國有土地交易情況和房地產市場情況,預測目標地塊可能銷售的價格,並根據目標地塊使用權的出讓方式確定報價策略;二是房地產專業公司介入,報價策略可以説是項目獲取過程中較為關鍵的一步,報價高低直接影響到本項目最終開發利潤。

4、辦理相關競買手續

根據土地使用權出讓部門規定,準備有關資料,實地辦理競買手續。

5、現場競買

組織人員現場競買。

6、簽訂合同

如土地競買成功需及時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有關合同。

所以説,個人土地使用年限一般為四十年至七十年,不過根據土地使用的用途,年限也是有所差別的。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國家的,個人對於土地只有使用權,到期後,需到相關部門辦理延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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