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徵地不合理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土地徵收 1.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政府徵地不合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徵收、徵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TAG標籤:不合理 徵地拆遷 徵地 土地徵收 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