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到底找哪個部門處理 普法法律網 維權技巧 2.7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公民遇到非法的強拆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TAG標籤:部門 強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