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可以買賣嗎 普法法律網 房屋買賣 2.6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地產不得進入交易市場。農村房屋的買賣,只能在本農村集體內部進行,否則買賣行為違法,合約無效。《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TAG標籤:房產糾紛 所建 房屋 集體土地 房屋買賣 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