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購買房子的契税怎麼算?
一、業主購買房子的契税怎麼算?
購房契税計算方法:
1、購買的房產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購買的房產不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的房產不超過90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税是:房款的1%。
二、契税
契税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除與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外,還具有其自身的特徵:
(1)徵收契税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徵税,契税徵收機關便以政府名義發給契證,作為合法的產權憑證,政府即承擔保證產權的責任。因此,契税又帶有規費性質,這是契税不同於其他税收的主要特點。
(2)納税人是產權承受人。當發生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行為時,按轉移變動的價值,對產權承受人課徵一次性契税。
(3)契税採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行為時,對納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課徵。
三、最新房屋買賣税費有哪些?
1、契税
根據國家契税條例的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交納契税,徵收的標準是按房屋買賣成交價的3%~5%收取,全部由買方負擔。
2、印花税
對房屋買賣雙方要繳納印花税,印花税要貼在房屋買賣契約正本上,按照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3‰交納。
3、營業税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税的納税義務人,應納税額為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不動產及其他附着物營業額的5%。
4、城市維護建設税
繳納增值税、營業税的單位和個人,是城市維護建設税的納税義務人。它以納税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税、營業税額為計税依據,分別與增值税、營業税同時交納。納税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税率為營業税税額的7%;納税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税率為5%;納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税率為1%.
5、教育費附加税
這是國家為發展教育事業、籌集教育經費而徵收的一種附加費,依營業税額為計費依據,税率為3%。
6、土地增值税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實行四級超額累進税率。 應納税額 = 增值額 ×適用税率 增值額 = 轉讓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轉讓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7、房產税
房產税是對坐落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房產徵收的一種税收.房產税的計税依據分為房產餘值和租金
收入兩種:
① 企、事業單位的房產不論自用還是出租均以房產評估值(沒有房產評估值的按房產原值)一次扣除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房產税。
② 其他單位(免税單位或房產管理部門)和個人出租的房產以租金收入為房產税的計税依據。
房產税實行的是比例税率:
① 以房產餘值為計税依據的,税率為1.2%。
② 以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的,税率為12%。
計算公式:
① 房產税應納税額 = 房產評估值×70%×1.2% 或:房產原值×70%×1.2%
②房產税應納税額 = 租金收入×12%
國家税收制度當中對購房契税的計算方法是固定的,相對來説,購買的房子的面積越大所要交的契税也就越多,畢竟契税也是和房子的價格成正比的。在商品房買賣過程當中除了契税之外,業主本人還需要承擔房產税土地使用税等相關的税費。在辦理房子產權證件之前要先履行交税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