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婚前贈與房產未辦理登記手續可以反悔嗎

可以。涉及房產轉讓這類婚前協議,其法律性質為贈與協議,雖然《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規定。但夫妻財產約定於夫妻離婚協議是根本不同性質的,涉及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條款為贈與性質,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以及《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夫妻財產約定涉及不動產的,必須辦理登記,否則對對方不具有約束力。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6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婚前贈與房產未辦理登記手續可以反悔嗎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