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標準律師解答

職工醫保住院最高限額

住院起付線標準:三級(含)以上醫院700元、二級(含二級專科)醫院600元、一級(含)以下醫院500元。
參保人在一個參保年度內多次住院治療的,三級醫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線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後為300元;
二級醫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線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後為200元;
一級醫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線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後為100元。
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包括住院和門診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職工醫保住院最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