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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不支付足額的加班工資怎麼辦?

一、企業不支付足額的加班工資怎麼辦?

企業不支付足額的加班工資怎麼辦?

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情況下應當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即加班費。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依據有關規定,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通過如下方式維權:

1、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

2、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3、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4、勞動者可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報酬及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雖然有多種渠道維權,但筆者建議勞動者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直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報酬及經濟補償金。

二、員工加班工資支付標準是多少?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的確定原則是: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綜上所述,員工加班幹活,付出勞動的同時就應當拿到加班工資。如果企業不足額支付,構成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員工去維權有多種方式,先去和企業協商,不成的話去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企業。實在不行,還可以準備訴訟狀去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