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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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屬於公司員工嗎?

兼職屬於公司員工嗎?
律師解析:兼職員工是屬於公司員工的。兼職員工和全職員工的區別只是在於工作的時間不確定性和靈活性上,因此企業才會根據自身需求來招募一些短期、靈活的職位,所以兼職也是屬於公司員工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