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不發加班費屬於違規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 2.1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事業單位不發加班費屬於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延長工時的報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TAG標籤:勞動關係 不發 違規 加班費 事業單位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