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如何算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 8.26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用人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即在休假期間仍然可以領取正常工資。當累計工作時間達到一年不滿十年的,年假有五天。當工作時間達到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假為十天。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最多為十五天。【法律依據】《職工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TAG標籤:勞動關係 勞動糾紛 帶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