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聯營律師解答

合夥開公司流程

合夥開公司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並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章程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税務登記證副本、開户許可證複印件,均加蓋公司公章
5、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6、分公司經營場地使用證明
7、分公司負責人任命書及負責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8、公司相關資質證明文件
9、資金劃撥證明
可以簽訂股東協議,將各自出資的數額,及公司名稱,各自的權利義務,公司管理,盈餘的分配,入股退股等等內容,在協議裏面明確一下就可以了。建議參考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特殊經營行業的還需要辦理特殊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合夥開公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