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當前位置 /首頁/工資服務/最低工資/列表

最低工資標準的構成有哪些

最低工資標準的構成有哪些

最低工資標準的構成有哪些?或許很多人對此都不太瞭解。之前我們介紹過最低工資對哪些勞動者適用,現在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按照我國的統計標準,工資總額一般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包括計件超額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其中,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一般稱為基本工資。

從理論上來看,按照“正常勞動”的解釋,最低工資只應包括制度工作時間內完成定額勞動所得的基本報酬,但是,由於我國現行的工資構成不合理,基本工資的比重過小,因此《最低工資規定》中沒有把獎金排除在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之外。

《最低工資規定》中將下列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資組成之外: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種作業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扣除項目中除第(1)、(2)兩項是對勞動者超額勞動的補償;第(3)項為延期支付的勞動者報酬。因此,根據最低工資的定義,《最低工資規定》將上述收入項目排除在最低工資組成之外。除上述扣除項目之外,非經常性獎金(如勞動競賽獎、因做出使本企業獲益的發明創造而獲得的獎勵等)也不應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在目前階段,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包括:

(1)企業對職工進行培訓的費用;

(2)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規定而發給職工的費用和用品,以及企業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企業為了樹立自身形象而發給職工的工作着裝);

(3)職工所得的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等;

(4)住房制度改革發給職工的住房補貼等;

(5)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6)醫療衞生費;

(7)喪葬撫卹救濟金;

(8)其他如探親路費、冬季取暖補貼等。

上述各項待遇均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本篇文章用排除法為大家列舉了哪些是不屬於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同時也讓我們瞭解到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本文由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編輯,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TAG標籤:最低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