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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期間過去是否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擔保期間過去是否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擔保期間過去是否承擔擔保責任
1、抵押權是與債權同時存在的,所以抵押擔保不存在擔保期間的,債權未消滅的,都需要承擔擔保的責任。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擔保物權消滅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