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投保人對具有保險利益的有哪些人有沒有法律規定

投保人對具有保險利益的有哪些人有沒有法律規定
投保人對具有保險利益的有哪些人有沒有法律規定
可保利益,又稱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利害關係。如果保險標的安全,被保險人就會繼續享有原來的利益;如果保險標的不安全或受損,被保險人就會受到損害。
根據《保險法》第31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三十一條,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