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裁決不能算最終裁決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合同中規定仲裁的已經裁決不能訴訟嗎雙方若約定了有效的仲裁條款,就不能再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我們都知道現在合同的糾紛是越來越多,有些人也是為了能節約時間沒有向法院起訴,根據雙方的自願,直接請了仲裁機構調解與判決。《仲裁法》第26條: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後,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TAG標籤:仲裁 裁決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