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多長時間才要續展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商標續展提前多長時間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TAG標籤:多長時間 商標 續展 知識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