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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物品肇事罪應當怎樣認定

危險物品肇事罪應當怎樣認定
危險物品肇事罪應當怎樣認定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的過程中,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從司法實踐中案件情況看,主要是從事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職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即行為人對違反危險品管理規定的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結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的主觀心理。至於行為人對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本身則既可能出於過失,也可能出於故意。
【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