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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常見問題你瞭解多少

生育保險常見問題你瞭解多少
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常見問答
⒈參保人員2011年7月1日後生育的待遇可以報銷嗎?答:已從2011年12月起在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可以報銷生育保險相關費用。⒉單位參保人員生育後由誰申請辦理?答:單位職工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3.生育保險費如何繳納?答: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6%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4.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有哪些條件?答:符合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參保繳費滿12個月次月生育的。5生育保險有哪些待遇?答:生育津貼;生育住院醫療費;生育併發症住院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6.異地生育需要事先備案嗎?答:異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備案。7.女職工生育津貼如何計發?答:2011年7月1日以後生育的,按《社保法》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8.女職工生育住院醫療費如何計發?答:2011年7月1日以後生育的,生育住院醫療費仍按《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實施細則》(成勞社發〔2006〕91號)第八條規定執行。⒐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需提供哪些資料?答:身份證、住院費用原始票據、出院證、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異地生育的還須提供生育所在醫療機構的級別證明。⒑夫妻雙方均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如何享受待遇?答: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如女方不符合條件的,由男方享受50%的生育住院醫療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