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怎麼懲處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四川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怎麼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六條【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TAG標籤:增值税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專用發票 四川 懲處 偽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