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數碼照片產生著作權糾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為了避免著作權糾紛關於為了避免著作權糾紛這個問題,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在無法確認權屬的情況下,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因此,數碼攝影作品完成後,作者可以首先在紙質的報紙、雜誌發表作品,署上自己的姓名並保存該報紙、雜誌,一旦將來作品被侵權,報紙、雜誌便可以證明著作權的歸屬。 TAG標籤:數碼照片 著作權 糾紛 知識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