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有挪用資金罪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有挪用資金罪嗎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標籤:職務侵佔辯護 企業 刑事辯護 挪用資金 合夥人 合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