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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有挪用資金罪嗎

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有挪用資金罪嗎
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有挪用資金罪嗎
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